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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维权的故事

再过几天就是“315消费者权益日”,这使我想起了我的一次维权经历。

那是去年学校组织春游的前一天晚上,爸爸给我五十元钱去沃尔玛超市买零食,但爸爸跟我说好不可以超过三十元。我买了一包我最爱吃的开心果,一看价格是16.5元。又买了几袋巧克力。我算了一下价格一共29.5元。我去收银台付钱,递给阿姨50元,正等着阿姨找回我20.5元,阿姨却只找回我14.5元。我心想:怎么要这么多呢?一看小票才知道是开心果多收了6元。我便对阿姨说:“阿姨,你收错了,开心果货架上标签标的价格是16.5元,你帮我多收了6元钱。”没想到那位阿姨却趾高气昂地说:“电脑里写着22.5元就是22.5元,电脑肯定错不了的,你小孩子懂什么?”无奈之下,我只好拿起找回的钱。

正要走出超市门口,我突然想到:不对,货架上明明写16.5元的,肯定是她帮我多收了6元。于是我大步流星地走向总台。总台的叔叔看见我,笑咪咪地对我说:“小朋友,有什么事情吗?”我说:“我买的开心果标签上明明写着16.5元,可是收银员却说电脑里写着22.5元就是22.5元,多收了我6元钱。”说着就掏出购物小票放在叔叔面前:“这是证据。”叔叔把小票放在电脑里核对了以后,又到货架上核对了标签。过了一会儿,他歉意地对我说:“对不起,这是我们商家的失误,请原谅。”说完便找回我6元钱。又说:“不错嘛!,这么小的年纪就知道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了。”听了他的话,我不好意思地笑了。

通过这件事使我懂得了:当消费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,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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