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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件小事教育了我(3篇)

一件小事教育了我(3篇)

去年暑假里的一天,我和妈妈逛超市的时候,无意中说出了我梦寐以求的东西——一把做工精细的狙击枪模型。于是,在我生日的那一天得到了它。我十分开心,心里就像喝了蜜一样甜。

没成想,在我拥有它的第二天,我就用它犯下了一个不小的错误。那天,我在床上似睡非睡躺着,突然想起了那把狙击枪。拿起它,我顿时来了精神,我抱着试试它的准确度的心思想找个东西试一下。抬头一看,眼前一亮,发现灯泡就是一个很好的测试物。接下来,我进行了如下一系列动作:

拿枪、摆放、装弹、上膛、瞄准、射击——“砰”的一声,子弹出膛,灯泡应声而碎。

我刚想庆幸一下的时候,忽然发现自己犯下了错误,同时,听见妈妈的脚步声越来越近。我下意识地藏好了枪,看着地上的碎玻璃片想对策。

“怎么啦,儿子?”

“灯,灯泡爆炸啦!”

“什么?怎么会?没吓着你吧?看你都结巴了。”

“没,没吓着。”我吁了一口气,心里想:幸亏没被发现,否则就完蛋了。

谁知妈妈突然突然想起了那把枪,又突然变了口气:

“老实交代,是不是你干的?”

“不,不是。”我看见妈妈的眉头皱了一下,吓了一跳:

“哦,是我干的。”

“你小子,啊!犯了错误不承认,还敢骗你老妈!就你那点小伎俩,还能骗得了我!现在赶紧给我干活去:洗碗一块,扫地两块,墩地三块,给我凑够了十块钱自己买去。”

“哦,知道了。”

我虽然嘴上这样说,心里却是一百个不愿意。我一边干活一边说:“以后犯了错误绝对得第一时间承认,要是撒了谎,那惩罚一定会严厉好几倍。唉!都怪自己啊!”

这件小事教育了我。

评语:

1.为小作者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叫好。“拿枪、摆放、装弹、上膛、瞄准、射击——“砰”的一声,子弹出膛,灯泡应声而碎”,如此干脆利索地使用动词,值得称赞,而“灯泡应声而碎”一句的遣词又是何等凝练。

2.为本文的人物对话叫好。对于中小学生而言,写好对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要么多而俗,与情节发展关系不大,要么以自己的语言代替人物语言,使人读了啼笑皆非。但本文的对话简练而又与人物身份相符,且很好地表现了特定时刻人物的内心世界。

3.为作者写受到的教育叫好。作者通过此事受到的教育是通过自言自语的心理活动体现出来的,“以后犯了错误绝对得第一时间承认,要是撒了谎,那惩罚一定会严厉好几倍。唉!都怪自己啊!”读来自然流畅水到渠成,毫无刻意为之之感。

一件小事教育了我

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季。前几天,我和佳宁在电话里商量一同去做社会实践,我们约定的地点就是学校旁边的那个小花园。

那一天,我满心欢喜地去赴约。走到花园门口,我看到了她,就立刻跑了过去。当时,什么也没想,只看到了他身旁的一个卖冷饮的小摊。那一刻,口渴的欲望全部涌了上来,于是头脑发热,不管自己还身处车辆川流不息的马路上,直奔对面的小摊,丝毫没有注意到朝我走过来的朋友。

我正轻快地跑着,忽然感觉有一股强大的力量牵扯着自己,一只手正拽着我的衣领,直勒的我喘不过气来。我正迷惑间,就“啪”的一声摔倒在地,更为可气的是,我那姿势不知都笑翻了多少人——两只手举过头顶,就那么四仰八倒地趴在冰冷的地上。

我心中的火焰开始熊熊燃烧起来。我一仰头,看到了那张高高在上的脸,那张脸是多么熟悉,竟然是我的朋友佳宁。看到她我更是不解,绷着脸颤巍巍想站起来,她见状连忙扶我起来。我看着她那带着惊慌有略带歉意的脸蛋,真想一巴掌拍过去,但最终没有出手,只给了她一句话:“我以后不要再和你说话。”也不管背后的她有何反应,转身离开。

开学了,来到学校又见到了曾经把我拽到地上的那个人,我装作没看见不想理她,她却大大方方走到我跟前说:“那天,我不是故意的,是看到有车快速开过来,怕撞到你,就拽了你一把……”我听了她的话先是愣了一下,继而满心愧疚无地自容,拉起她的手想对她说“对不起”,可我却什么也说不出来,眼泪不知不觉流出来了。

很多天以后的今天,想起那件让我在朋友面前愧疚不已的事,仍然感慨万分。经过了那件事,我一定会牢记:做事不能妄下定论,更不能冲动,要先把事情弄清楚,这样就不会让这样的“悲剧”重演。

评语:

如果读过了这篇作文你就会发现,作为记事短文的要素清楚,分段清晰,最后受到的教育也就水到渠成了。作者文笔细腻,叙事水平较高,把一件因为误会而出现的事情写得活灵活现,着实值得称赞了。

一件小事教育了我

刚刚步入中学,为了提高知名度,我想在别人面前显摆一下,于是,私自拿走了我们家的钢笔。

那可不是一只普通的钢笔,笔尖是用金子和一些我不知道的东西制作的。而且,那只笔的意义非同寻常,那可是我姥爸留下的遗物,平时妈妈都不舍得让人看。

到了学校,我把笔放到课桌上静静地等待着别人前来观赏。终于有人过来了,那人就是我的后桌。我向他介绍我的那只笔,话语中透露着一些傲气,一些得瑟。他也听得很认真,他告诉我,如果他也有一只这样的笔该多好。他看那只笔的最后一个眼神是依依不舍的,看得出来,他很喜欢我的笔。

中午放学的时候,我像往常一样把笔放到了我的桌斗里。下午到校后发现我放到桌斗里的笔不见了,我当然十分着急,把所有的东西都翻出来了也没有找到。我头上的汗出来了,如果丢了,怎么向我妈交代啊!忽然想到了我的后桌,一定是他!可他没有在教室里,我想他一定是畏罪潜逃了。

找到他以后,我第一句就问他我的钢笔哪儿去了,他说没见到。我看着他那一副无辜的样子不由得想笑,但我还是忍住了。我拉他回教室,结果他有不在场的证明,很多人也都证明他没有动我的笔。但又是谁干的呢?我心里暗暗恨那个贼,待我找到了非要他的好看!同时,也在深深地懊悔不已,早知道我就不显摆了。我用手下意识地在桌斗里划拉,忽然,手在一个角落里触到了一个滑滑的东西——我的笔找到了!那一刻,我欣喜若狂。

我向被我冤枉的同学倒了歉,但我心中总有些不是滋味。从此以后,我再也不敢主观臆断,随便冤枉人了,而且,也不再没事瞎显摆了。

评语:

本文叙事清晰,思路顺畅,事情的起因、经过和结果明明白白:想在新环境里“显摆”一下,于是把非同寻常的钢笔带到学校,钢笔“丢失”,误认同学,最后自己找到,由此而受到教育。似乎没有费什么周折就水到渠成了。它体现百草园作文的那个“真”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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