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插队事件——后果自负

那一天我们去上音乐课,他一时太兴奋了,不排队就直往前跑。过了一会儿,才停下来等我们。我“火冒两丈”(这时还不是很生气),问他:“是不是太激动了?嗯?”他明知“大势不妙”,不但不听,还编了一首诗朗诵给我听:“男生真可怜,威力不能发,荣誉给女生……”我“火冒五丈”,威胁他说:“欠扁啊?”他吐了吐舌头,扮了个鬼脸,继续唱:“三八线不能超,进出门叫‘香肠’……”我“火冒三丈”,使出我的绝招“排山倒海连环拳”进攻他。他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慢慢逃走了。于是,我们又立了一个规定:插队者要接受提醒,否则后果自负。

虽然我们之间暂时没什么问题了,但是为了防止他以后再捣乱,我心里又想好了几个新规定,准备中秋节过后再与他商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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